Saturday, September 23, 2006

肥醫生@西九龍貧民區: 回香港家書

Link到一位大夫的blog,說到阿胡主席"動之以情"的家書,老實自己亦是在HA工作,不論是MO、RN、Physio、Occu等等,同工不同酬已是不爭的事實。記得在太約前兩年的時候,病房內的職員有三個月至半年Temp contract 的 physiotherapist、Occupational therapist、 Registered Nurse、Speech therapist、 Dietitian、 GSA#,就連Cleck都可以是part-time。那時問個一條問題,幾時連MO都轉temp job?

身邊的同學和同事說,若不是SARS,大家現在都可能失業,現在contract三年又三年,renew 得幾次,到時候"洗左你file",同無間道一樣。MO都好些,可以開clinic,其他staff,叫天不應,叫地不聞,人到三十幾四十,可以立即接受再培訓啦!而且就算HA 願意與你renew contract,自己max,都不及fresh grad"好洗好用"。OPD與ward都是計人頭返工。技術與否,心知肚明。

今年出了offer,做滿六年,工作表況良好的可以由contract term轉permanent term。聽說就非常吸引,但之前簽contract時沒有說這樣安排,更不用附加其他condition例如要是fellow、由senior評良好表現(原文應是effective,或是good,已忘記了)。六年時間過去了,到今時今日你才說之前的表現,倒不如說手術成功,病人死亡。已經過去了的,現在才跟你算。

若不是外面的生意好,醫院裡有不同rank的人離開,HA才不願意用"醫管局以至公眾肯定無法負擔"的$$出此offer。

一就是走,留下的就是等失業或是被踢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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