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03, 2006

刊憲之後

有幾次下班回家,開了電視見到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會議上,由涂謹申和劉慧卿兩位議員主力對着政府官員提出問題,只見到應耀康(保安局常任秘書長)、張少卿(保安局副秘書)、Ian Wingfiel(律政司國際法律專)三人努力回答。盡管當中各人的立場各有不同,最少在當中的討論來得彼此尊重。政務官員在回應時也在文件中作註釋,待日後作出跟進。議員亦指出好些地方要交待清楚,不單只是對市民的交待,同時亦體諒到前綫人員工作時的境況。

反而昨日在立法會上二讀之時,眼見李少光回應涂謹申的指責,說到基督徒的身份,並引用聖經的故事。想說Bush 也常把主耶穌的名掛在嘴邊,"In God We Trust" 多的是。但他的所作所為,ロ中說話和濫用軍事力量,無論是基督徒與否,都是明眼人所見。在金像獎頒獎典禮上,Michael Moore 都是直指Bush ,一樣破口大駡,君不見Bush 不走出來為了一個口舌之爭。做官員的,自意唯高高在上,欠缺的就是比平常人多點點的氣量。


轉載自明報 08月 03日 星期四 05:05AM

李少光涂謹申互斥可恥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二讀通過《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並開始逐條審議的三讀程序,今日續議。儘管保安局長李少光保證政府不會為政治目的進行秘密監察,但泛民主派議員表示不信任政府,又批評法案損害市民的私隱權,民建聯劉江華反指「泛民」提出的修訂和綑綁式反對,是不合理和不食人間煙火。

雖然民主黨不滿政府的修訂,但他們在法案二讀時投贊成票,結果法案以38票贊成、12票反對獲通過。審議具體條文階段,300多項修訂中,討論了11項修訂,當中政府提出的修訂案,即使在泛民反對下仍順利通過,至於公民黨吳靄儀、民主黨涂謹申提出的修訂案均遭否決。

議員擔心法案中容許執法部門以「公共安全」為由進行秘密監察,等同從後門引入《基本法》23條的罪行,作政治監察。涂謹申提出修訂,收窄條例當中有關公共安全的定義。

揶揄反對不切實際

但保安局長李少光指出,有關的修訂會引起誤解,涂謹申不滿回應,更用英語「shame on you」批評律政官員提出的解釋是可恥。李少光就說,與涂謹申都是基督徒,引用聖經說話「當看到別人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希望市民評理,究竟是誰可恥。

李少光在二讀答辯時強調,法案跟23條無關,執法部門不會用該權力以調查23條下還未訂立的刑事罪行。

李少光又以極端例子揶揄議員的修訂案有問題,例如吳靄儀要求沒有使用器材的監察和截取都要受規管,李說﹕「那意味在公眾場合聽到別人高聲交談或看到各種形式的『通訊』,例如球證的紅牌、黃牌,甚至一個眼神、點頭或揮手,也需要事前得到法官授權。這是不切實際的。」

逐條審議階段中,議員指法案沒規管執法部門截取電郵和私人速遞,李少光澄清,政府若要截取電郵或私人速遞,也須向法庭申請搜查令。


另一段報導,轉自明報 08月 03日 星期四 05:05AM

確保截聽通過 官員立會佈防

【明報專訊】經過草案委員會進行53次、超過130小時審議,立法會昨恢復《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二讀和三讀。為保草案萬無一失,保安局、行政署在立法會大樓派駐重兵,以政務官為主的「狗仔隊」分早晚更,守立法會的出入口、廁所、宴會廳等位置,記錄議員的一舉一動,隨時急召他們投票。民主黨張文光表示,政府近年已甚少如此高度戒備,他說﹕「上一次,要數肥彭(港督彭定康)推出政改方案之時。」

特首發信親政府黨籲支持

特首曾蔭權前日更向親政府陣營包括民建聯、自由黨議員發信,要求他們在截取草案二三讀時,全程留在會議廳內,支持草案。沒收到該信件的公民黨吳靄儀表示,對特首此舉感到詫異,批評這再次突顯特首「親疏有別」,但前日早上收到信件的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及自由黨張宇人均認為並無不妥。

立法會昨早11時開會,除了律政司長黃仁龍、保安局長李少光、常任秘書長應耀康、副秘書長張少卿等在會議廳坐鎮答辯,保安局、行政署官員傾巢而出,在前廳「看守」議員,連禁毒專員余呂杏茜都在場。其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馬時亨到議會為李少光打氣,午間又跟議員吃飯聊天。

政務官比在場記者保安多

政務官為主的「狗仔隊」則鋪天蓋地分佈在立法會大樓,由地下至一樓、二樓,每個出入口和廁所外都有人把守,他們更以對講機聯絡,並派員在會議廳內仔細在預先準備好的議員座位表上,記錄議員的出入情。張文光形容,政府出動的政務官,比在場的記者和保安員還要多。

這些政務官與記者在走廊「日夕相對」,但對記者則十分抗拒,多次避開攝影記者的鏡頭,亦不願意與記者多談。

劉健儀建議1分鐘表決遭反對

雖然「狗仔隊」努力看守議員,但由於二讀討論中毋須逐項條文投票,所以議員顯得鬆懈,多留在前廳,較少人留在會議廳上。結果民主黨李柱銘在中午12時半和下午2時,都因為會議廳內人數不足而要求鳴鐘叫人。

到三讀時,由於「長毛」梁國雄沒跟程序就政府修訂案作辯論,反而在發言時批評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不批准部分泛民主派的修訂案,范太要求他不要離題,梁幾經爭辯,范太宣布短暫休會,梁冷靜。結果要幾分鐘後恢復會議。

逐項條文投票時,內會主席劉健儀依例建議將提名表決的響鐘時間由3分鐘減至1分鐘,但引來各派議員反對,包括公民黨吳靄儀、民建聯劉江華和泛聯盟何鍾泰。後兩者擔心會有議員未必趕及投票,何鍾泰說﹕「如果得一分鐘,我都不知應搭電梯還是走後樓梯好。」



另外一點是,一條相對敏感性高的法案,在沒有諮詢和足夠的時間討論下,便要快速通過。影嚮性不單止是市民生活的每一部分,還有傳媒對資料的來源保密、律司之間的對話、比較極端的政黨行動通訊等,就是因為要避免形成法律真空,得要在8月8日草草前完成立法エ作。以上一些例子,還有其他的灰色地帶,就要就因此犧牲。假如未能完成,難道變成議員的過錯,沒有好好的跟政府合作作「橡皮圖章」?

之前政府繞過立法會,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去對待這個問題,直至長毛入稟法庭推翻有關行政命令。弄至今時今日這個地步,又是一眾議員的責任麽?

题外話,我想比起方向報強風吹倒貨櫃豬牛肉含超級惡菌、am730的地盤工人餓死松鼠狗、精神病漢弒惡母判感化、港珠澳大橋落實「三地三檢」等,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的討論應該對市民有更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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